煙花爆竹藏小區(qū) 民警出擊除隱患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2-07來源:玉溪網
民警查獲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。
1月13日,易門縣公安局龍泉派出所民警迅速出擊,在龍泉街道城江路某小區(qū)查獲劉某夫婦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100余箱,涉案金額1.5萬余元。
當日,龍泉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知,劉某夫婦在龍泉街道城江路某小區(qū)一樓倉庫非法存儲煙花爆竹。民警當場在該倉庫內查獲煙花爆竹45個品種100余箱。經初步調查,2023年1月初,劉某夫婦明知自己未辦理過任何煙花爆竹運輸、儲存、銷售相關許可證,卻駕車前往某煙花廠購買了約1.5萬元的煙花爆竹,將煙花爆竹儲存在不符合儲存安全要求的小區(qū)倉庫內,隨后運輸到易門各地銷售,獲利1000余元。
劉某夫婦實施了非法存放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,易門縣公安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依法扣押了其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(玉溪日報通訊員 朱琳 文/圖)
編輯:劉燕 審核:楊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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