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酒駕辯稱喝藥酒治病
罰款1050元、記12分、暫扣駕駛證6個月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1-19來源:玉溪網(wǎng)
近日,郭某某駕駛摩托車上路遇到交警查酒駕,郭某某稱是因為自己腰痛喝了藥酒,正所謂“藥酒也是酒”,郭某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。
2022年11月24日,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隊在寧海街道海滸路段開展執(zhí)勤執(zhí)法工作。16時許,一名男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向執(zhí)勤點駛來,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。其間,民警聞到駕駛人郭某某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氣,便現(xiàn)場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,檢測結果為76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此外,民警在檢查中還發(fā)現(xiàn)郭某某未隨車攜帶駕駛證。
據(jù)郭某某陳述,當天要出門干活,因腰痛不舒服,便在家喝了一杯藥酒后騎著摩托車出門,沒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攔下。民警向郭某某說明藥酒也是酒,并向其宣傳酒后駕車的危害及后果,教育引導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(guī),安全文明出行。
針對郭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、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兩項交通違法行為,民警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對其給予罰款1050元、記12分、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。(玉溪日報通訊員 張敏)
編輯:劉燕 審核:楊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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