澄江法院疫情期間首次在線審案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2-11
2月11日下午,澄江縣人民法院首次通過互聯(lián)網庭審系統(tǒng),在線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。
據承辦該案的審判員魯云峰介紹,該案的被告系澄江本地居民,但原告居住在楚雄州,為降低疫情傳播的風險,承辦法官與原告溝通并取得其同意后,于2月10日決定采用互聯(lián)網庭審系統(tǒng)在線審理的方式開庭審理該起案件。
當天下午3點,庭審開始。法庭上,法官身著法袍主持審理,書記員打字記錄,原告、被告在各自住所地陳述自己的意見,向法庭列舉了證據,庭審程序有序進行,這些場景在網絡系統(tǒng)中清晰可見。經過核對庭審筆錄,原告、被告通過各自終端完成了電子簽名。庭審共歷時約40分鐘。
據介紹,網絡庭審的開展,既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,又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,在疫情期間確保了審判活動的有序進行,得到當事人的認可。(玉溪日報記者 蔣躍)
編輯:李海燕 審核:楊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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